「桃園市政府111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」

一、為提高桃園市各機關(構)、立案團體、學校及企業等使用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,爰訂定旨揭計畫,俾提供各機關團體申辦客語研習班。

二、本計畫係以客語學習為目的,研習班別包含實用客語研習班及客語認證研習班,並由本府客家事務局支援講師鐘點費等經費。

有關申請開班、開課資訊及數位學習資源請至「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」查詢。